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该法规定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专门针对职业健康,防止因接触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职业病。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规范了有毒作业环境下的劳动者权益和保护措施。
2、法律分析: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审查买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这意味着,任何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购买危险化学品。
4、法律主观:危险化学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包装好或者经过处理丢弃到特定的位置,并经专业人士进行处理,不能随意乱放,如果非法将危险的危险化学品出售获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什么是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违法出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从文中给出的信息来看,新技术发展公司是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安全投入不到位。
没错,是法规。准确地说,是行政法规。像《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法律。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第一条 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2、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细则详细规定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安全管理。适用于国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外资和合作企业,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化学危险物品主要包括六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
3、简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于1992年9月28日正式颁布并施行,于1987年2月17日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在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而被连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一并废止于2002年3月15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3、法律主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该法确立了“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其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首次实施日期是2002年11月1日。经过修订,最新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最初在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11月1日开始实施。